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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纳税人应履行未履行社会保险费义务行为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2 空格 来源: 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青岛正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1370214MA3QJB6D4J):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予以公告送达。你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2号407室;联系电话:67762618)领取书面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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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纳税人应履行未履行社会保险费义务行为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2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正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1370214MA3QJB6D4J):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予以公告送达。你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2号407室;联系电话:67762618)领取书面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
        《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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