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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03 空格 来源: 青岛自贸片区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202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自贸片区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抓手,稳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通过专题教育培训、会前学法等多种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全年组织党委书记讲授法治课1次,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学法3次,在具体法律制度和规范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统筹推进组织收入工作。坚决落实责任共担机制,扛牢压实征税收费主责,进一步形成横向联动、纵向互动、齐抓共管的组收工作格局。立足自贸区域特色和税源结构的特殊性,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片区经济发展态势等因素对税收的影响,抓好税源税收分析,依法依规推进各项举措,圆满完成组织收入工作。
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持续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机制。加强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管理、强化退税管理、规范政策执行口径,统筹建立“事前提醒辅导-事中比对分析-事后风险应对”长效管理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及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提升减税降费工作成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聚力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与“限时办结制”,确保简单诉求“即接即办”、复杂诉求“接诉快办”。依托快速联动机制,内部创建征纳互动联络群,坐席遇到棘手问题可立即在群内求助或快速转接至相关业务科室;对外严格落实首问首责,对于纳税人诉求“一跟到底”,特别关注当日多次咨询的同一诉求主动介入、全程跟踪,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严格遵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确保所有重大税务事项均依照规定程序,系统性的集体审议与决策。针对涉及较强专业性、技术性的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吸纳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切实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辅助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智库和支持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行为留痕可回溯,对重大执法事项严格实行音像记录;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标准和时限,确保每一项重大决定合法合规。严格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约谈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与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切实精简事前证明材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便利化税收营商环境,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增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带班制度,完善值班领导首问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着力构建内外协同、反应迅速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积极探索法治化、专业化调解路径,有效化解矛盾风险。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探索涉税争议前置介入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调解和解手段运用,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缴费核定、欠费清理等投诉集中领域,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处置能力,依法稳妥处理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诉求,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行政调解阶段,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持续强化政治监督。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基层“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落实情况等全面开展监督。严格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提示提醒、谈话函询等制度,以有效监督“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主动扩大公开范围与深度,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税费政策调整、征管措施改革等重要事项,除法定涉密情形外,均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申请人通过书面、在线等渠道提出的申请,严格依法按时限进行审查、核实与答复,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拓展征纳互动“智慧”办理场景功能。聚焦效率与体验,推动互动服务智能化、标准化。强化事前研判,系统梳理信息确认、税费申报等8大类高频业务事项,制作标准化答复模板,确保常见咨询“即问即清”,大幅提升响应速度和答复准确性。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依法行政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权,坚定贯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议事规则和例会安排。研究和推进上级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全面依法治税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好税收宣传工作。开展主题为“税收·法治·公平”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精心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202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策划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
二、2026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依法治税为目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思想引领,厚植法治思想根基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坚持以提升政治能力为抓手,强化精准化法治培训,夯实常态化学法机制,丰富多元化普法宣传,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水平
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规范执法流程、法律文书制作和裁量基准适用。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税费征管基础,不断提高税费精细化征管能力。加强日常税费源管理,持续开展违规风险应对的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风险任务应对质量。履行好税费政策落实职责,持续加强政策适用管理,规范政策执行口径,防范政策骗享错享风险,进一步堵漏增收。
(三)加强人才建设,强化法治支撑保障
充分利用内外培训资源,针对不同岗位的法治人才,设计差异化的培训内容和路径,强化实践锻炼与岗位练兵。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干部持续学习,积极参加专业化资格考试,培养更多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处理、争议调解中的专业优势,依法妥善解决涉税费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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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03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

202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自贸片区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为抓手,稳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通过专题教育培训、会前学法等多种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全年组织党委书记讲授法治课1次,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学法3次,在具体法律制度和规范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统筹推进组织收入工作。坚决落实责任共担机制,扛牢压实征税收费主责,进一步形成横向联动、纵向互动、齐抓共管的组收工作格局。立足自贸区域特色和税源结构的特殊性,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片区经济发展态势等因素对税收的影响,抓好税源税收分析,依法依规推进各项举措,圆满完成组织收入工作。
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持续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机制。加强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管理、强化退税管理、规范政策执行口径,统筹建立“事前提醒辅导-事中比对分析-事后风险应对”长效管理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及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提升减税降费工作成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聚力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与“限时办结制”,确保简单诉求“即接即办”、复杂诉求“接诉快办”。依托快速联动机制,内部创建征纳互动联络群,坐席遇到棘手问题可立即在群内求助或快速转接至相关业务科室;对外严格落实首问首责,对于纳税人诉求“一跟到底”,特别关注当日多次咨询的同一诉求主动介入、全程跟踪,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严格遵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确保所有重大税务事项均依照规定程序,系统性的集体审议与决策。针对涉及较强专业性、技术性的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吸纳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切实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辅助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智库和支持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行为留痕可回溯,对重大执法事项严格实行音像记录;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标准和时限,确保每一项重大决定合法合规。严格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约谈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与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切实精简事前证明材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便利化税收营商环境,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增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带班制度,完善值班领导首问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着力构建内外协同、反应迅速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积极探索法治化、专业化调解路径,有效化解矛盾风险。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探索涉税争议前置介入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调解和解手段运用,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缴费核定、欠费清理等投诉集中领域,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处置能力,依法稳妥处理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诉求,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行政调解阶段,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持续强化政治监督。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基层“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落实情况等全面开展监督。严格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提示提醒、谈话函询等制度,以有效监督“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主动扩大公开范围与深度,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税费政策调整、征管措施改革等重要事项,除法定涉密情形外,均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申请人通过书面、在线等渠道提出的申请,严格依法按时限进行审查、核实与答复,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拓展征纳互动“智慧”办理场景功能。聚焦效率与体验,推动互动服务智能化、标准化。强化事前研判,系统梳理信息确认、税费申报等8大类高频业务事项,制作标准化答复模板,确保常见咨询“即问即清”,大幅提升响应速度和答复准确性。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依法行政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权,坚定贯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议事规则和例会安排。研究和推进上级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全面依法治税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好税收宣传工作。开展主题为“税收·法治·公平”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精心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202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策划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
二、2026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依法治税为目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思想引领,厚植法治思想根基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坚持以提升政治能力为抓手,强化精准化法治培训,夯实常态化学法机制,丰富多元化普法宣传,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水平
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规范执法流程、法律文书制作和裁量基准适用。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税费征管基础,不断提高税费精细化征管能力。加强日常税费源管理,持续开展违规风险应对的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风险任务应对质量。履行好税费政策落实职责,持续加强政策适用管理,规范政策执行口径,防范政策骗享错享风险,进一步堵漏增收。
(三)加强人才建设,强化法治支撑保障
充分利用内外培训资源,针对不同岗位的法治人才,设计差异化的培训内容和路径,强化实践锻炼与岗位练兵。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干部持续学习,积极参加专业化资格考试,培养更多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处理、争议调解中的专业优势,依法妥善解决涉税费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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