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6年36号
青岛鲁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4MA3MXEG7X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税务事项通知书》(青税稽一通〔2026〕96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以及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二科(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漳州二路7号;联系电话:0532-86677579)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青税稽一通〔2026〕96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1月28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青税稽一通〔2026〕96号
青岛鲁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4MA3MXEG7XM):
事由:检查人员徐学友调离检查岗位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通知内容:案件检查人员由徐学友、邵波变更为马海利、韩茜。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1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6年36号
青岛鲁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4MA3MXEG7X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税务事项通知书》(青税稽一通〔2026〕96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以及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二科(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漳州二路7号;联系电话:0532-86677579)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青税稽一通〔2026〕96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1月28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青税稽一通〔2026〕96号
青岛鲁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4MA3MXEG7XM):
事由:检查人员徐学友调离检查岗位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通知内容:案件检查人员由徐学友、邵波变更为马海利、韩茜。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