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5年94号
青岛盛世华腾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3MA3EYKGD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二处〔2025〕98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执行科(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C座;联系电话:0532-55690902)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二处〔2025〕98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青税稽二处〔2025〕98号
青岛盛世华腾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3MA3EYKGD37):
我局于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对你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308国道202号(长沙路陶瓷饰材市场)网三31号)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根据税务登记的注册资料,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办税人、财务负责人;无法联系时任法定代表人。经实地核实,未找到你单位。你单位经市北区税务局约谈后即变更税务登记人员后走逃失联。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于2023年6月7日出具《走逃失联证明》,证明你单位走逃(失联)。
(二)经查你单位对公账户,未发现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
(三)你单位税务登记行业为建材批发,注册经营地址为建材装饰城,对外销售产品均为*塑料制品*管材管件,主要下游为青岛本地企业,却取得大量抖音直播的信息技术服务费,进销不符。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相关规定:对你单位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取得并认证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5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做2021年10月进项税额转出7345.69元,应做2021年11月进项税额转出28.08元,应做2021年12月进项税额转出6.23元,应做2022年1月进项税额转出54727.98元,应做2022年2月进项税额转出58610.10元,应做2022年3月进项税额转出131503.14元,应做2022年4月进项税额转出114655.81元,应做2022年5月进项税额转出77665.67元,应补缴2021年10月增值税7345.69元,应补缴2021年11月增值税28.08元,应补缴2021年12月增值税6.23元,应补缴2022年1月增值税54727.98元,应补缴2022年2月增值税58610.10元,应补缴2022年3月增值税131503.14元,应补缴2022年4月增值税114655.81元,应补缴2022年5月增值税77665.67元,合计应补缴增值税444542.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二、四条规定,应补缴2021年10月城市维护建设税514.22元,应补缴2021年11月城市维护建设税1.97元,应补缴2021年1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0.44元,应补缴2022年1月城市维护建设税3830.96元,应补缴2022年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4102.71元,应补缴2022年3月城市维护建设税9205.22元,应补缴2022年4月城市维护建设税8025.91元,应补缴2022年5月城市维护建设税5436.60元,合计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1117.99元。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条和国务院发明电(1994)2号《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条规定,应补缴2021年10月教育费附加220.38元,应补缴2021年11月教育费附加0.84 元,应补缴2021年12月教育费附加0.19元,应补缴2022年1月教育费附加1641.84元,应补缴2022年2月教育费附加1758.30元,应补缴2022年3月教育费附加3945.09元,应补缴2022年4月教育费附加3439.67元,应补缴2022年5月教育费附加2329.97元,合计应补缴教育费附加13336.28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第一条、第二条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0]16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应补缴2021年10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46.92元,应补缴2021年11月地方教育费附加0.56元,应补缴2021年12月地方教育费附加0.12元,应补缴2022年1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094.56元,应补缴2022年2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172.20元,应补缴2022年3月地方教育费附加2630.06元,应补缴2022年4月地方教育费附加2293.12元,应补缴2022年5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553.31元,合计应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890.8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对上述少缴纳的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你单位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无货虚开,对你单位接受的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3份,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虚开金额合计7409044.81元,税额合计444542.7元,价税合计7853587.51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3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5年94号
青岛盛世华腾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3MA3EYKGD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我局决定对《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二处〔2025〕98号)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执行科(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C座;联系电话:0532-55690902)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二处〔2025〕98号)书面文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青税稽二处〔2025〕98号
青岛盛世华腾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3MA3EYKGD37):
我局于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对你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308国道202号(长沙路陶瓷饰材市场)网三31号)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根据税务登记的注册资料,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办税人、财务负责人;无法联系时任法定代表人。经实地核实,未找到你单位。你单位经市北区税务局约谈后即变更税务登记人员后走逃失联。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于2023年6月7日出具《走逃失联证明》,证明你单位走逃(失联)。
(二)经查你单位对公账户,未发现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
(三)你单位税务登记行业为建材批发,注册经营地址为建材装饰城,对外销售产品均为*塑料制品*管材管件,主要下游为青岛本地企业,却取得大量抖音直播的信息技术服务费,进销不符。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相关规定:对你单位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取得并认证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5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做2021年10月进项税额转出7345.69元,应做2021年11月进项税额转出28.08元,应做2021年12月进项税额转出6.23元,应做2022年1月进项税额转出54727.98元,应做2022年2月进项税额转出58610.10元,应做2022年3月进项税额转出131503.14元,应做2022年4月进项税额转出114655.81元,应做2022年5月进项税额转出77665.67元,应补缴2021年10月增值税7345.69元,应补缴2021年11月增值税28.08元,应补缴2021年12月增值税6.23元,应补缴2022年1月增值税54727.98元,应补缴2022年2月增值税58610.10元,应补缴2022年3月增值税131503.14元,应补缴2022年4月增值税114655.81元,应补缴2022年5月增值税77665.67元,合计应补缴增值税444542.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二、四条规定,应补缴2021年10月城市维护建设税514.22元,应补缴2021年11月城市维护建设税1.97元,应补缴2021年1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0.44元,应补缴2022年1月城市维护建设税3830.96元,应补缴2022年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4102.71元,应补缴2022年3月城市维护建设税9205.22元,应补缴2022年4月城市维护建设税8025.91元,应补缴2022年5月城市维护建设税5436.60元,合计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1117.99元。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条和国务院发明电(1994)2号《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条规定,应补缴2021年10月教育费附加220.38元,应补缴2021年11月教育费附加0.84 元,应补缴2021年12月教育费附加0.19元,应补缴2022年1月教育费附加1641.84元,应补缴2022年2月教育费附加1758.30元,应补缴2022年3月教育费附加3945.09元,应补缴2022年4月教育费附加3439.67元,应补缴2022年5月教育费附加2329.97元,合计应补缴教育费附加13336.28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第一条、第二条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0]16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应补缴2021年10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46.92元,应补缴2021年11月地方教育费附加0.56元,应补缴2021年12月地方教育费附加0.12元,应补缴2022年1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094.56元,应补缴2022年2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172.20元,应补缴2022年3月地方教育费附加2630.06元,应补缴2022年4月地方教育费附加2293.12元,应补缴2022年5月地方教育费附加1553.31元,合计应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890.8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对上述少缴纳的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你单位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无货虚开,对你单位接受的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3份,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虚开金额合计7409044.81元,税额合计444542.7元,价税合计7853587.51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北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3日